根據工作需要,我單位擬公開招聘工勤人員3名。按照《攀枝花市級機關工勤崗位和市屬事業(yè)單位新補充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暫行辦法》(攀委辦[2005]90號)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遺體整容工2名,火化工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口,身體健康,熱愛殯葬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不怕臟不怕臭,能吃苦耐勞。
2、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日期:2010年1月11日至12日(2天)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殯儀館(攀枝花大道南段1953號,跨1路車終點站前行300米)。
(三)報名手續(xù):符合條件的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時另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四)資格審查:報考者須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在報名處領取),由市殯儀館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0年1月13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五)開考: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達到1:3方可開考。不能開考的崗位我館將在報名截止之日起5日內通知該崗位報考人員。開考日期:2010年1月30日筆試,1月31日技能測試。
(六)資格審查工作由本單位及市民政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查、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殯葬管理條例》、時事政治。筆試總成績?yōu)?00分。
(二)技能測試
現(xiàn)場模擬測試,總成績?yōu)?00分。
(三)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30%+實際技能測試×70%的成績之和,從高到低取前3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前3名中的并列名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采用現(xiàn)場提問方式。面試總成績?yōu)?00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實際操作成績×70%)×50% + 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在攀枝花市殯儀館公布,考生也可以憑本人考號電話查詢。
四、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以實際操作能力測定成績確定名次)。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攀枝花市殯儀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經攀枝花市殯儀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依次遞補。
五、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攀枝花市殯儀館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攀枝花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崗位新補充人員情況登記表》報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下發(fā)聘用通知,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送市人事局簽證。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辦[2005]90號文件及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七、組織領導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活動由攀枝花殯儀館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組織實施。歡迎有關部門和和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攀枝花市殯儀館 2900349
監(jiān)督電話:攀枝花市民政局紀檢組:3362144
攀枝花市民政局監(jiān)察室:3362411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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