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協警人員
日期:時間丟失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協警人員,用工性質為臨時合同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臨時合同制協警員,工作崗位為治安巡邏防控和網上巡查防范。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樂山市境內常住戶口。
3、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高中以上學歷(不含應屆畢業生)。
4、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82年5月1日至1992年5月1日之間出生)。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口吃、色盲,裸視1.0以上。男性身高凈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凈高1.60米以上。
6、招聘的女性人員需熟練操作計算機。
7、精通計算機技術人員(獲得國家二級以上計算機等級證書)、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現在峨眉山市公安局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2周歲以下,身高可放寬到1.68米(男)、1.58米(女)以上。以上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被原單位辭退或開除學籍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案的;
(7)有其他不良行為,且不宜從事協警員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7日至19日三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報名地點:峨眉山市公安局一樓巡警大隊辦公室.
3、報名手續: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一寸電子照片1份。
4、報名資格審查:峨眉山市公安局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
5、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手續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6、開考比例:應聘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 ,達不到此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四、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在峨眉山市公安局領取準考證。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五、招聘方式
(一)體能測試:所有應聘人員統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的項目和評分方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試合格才能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時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測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安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男女考生單獨排序。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2的比例按招聘名額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以及總成績在峨眉山市公安局和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em-rc.com)公布。
(三)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經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參加該職位面試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由峨眉山市公安局組織。
(四)政審:體檢合格者由峨眉山市公安局組織政審。
(五)公示: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點:峨眉山市公安局、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em-rc.com)。
(六)聘用:經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聘用。
六、聘用管理
1、被聘用者必須按照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超過報到時間,則取消聘用資格。
2、新聘用的協警員,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新聘用協警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其待遇參照峨眉山市公安局原有協警員。
4、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5、被聘用人員,按照峨眉山市公安局《協警人員管理辦法》和相關紀律規定管理,實行住勤制和軍事化管理。
七、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附則
1、本公告由峨眉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0833-5553222。
3、聯系人:馮遠志、胡修林。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臨時合同制協警員,工作崗位為治安巡邏防控和網上巡查防范。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樂山市境內常住戶口。
3、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高中以上學歷(不含應屆畢業生)。
4、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82年5月1日至1992年5月1日之間出生)。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口吃、色盲,裸視1.0以上。男性身高凈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凈高1.60米以上。
6、招聘的女性人員需熟練操作計算機。
7、精通計算機技術人員(獲得國家二級以上計算機等級證書)、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現在峨眉山市公安局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2周歲以下,身高可放寬到1.68米(男)、1.58米(女)以上。以上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被原單位辭退或開除學籍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案的;
(7)有其他不良行為,且不宜從事協警員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7日至19日三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報名地點:峨眉山市公安局一樓巡警大隊辦公室.
3、報名手續: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一寸電子照片1份。
4、報名資格審查:峨眉山市公安局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
5、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手續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6、開考比例:應聘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 ,達不到此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四、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在峨眉山市公安局領取準考證。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五、招聘方式
(一)體能測試:所有應聘人員統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的項目和評分方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試合格才能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時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測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安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男女考生單獨排序。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2的比例按招聘名額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以及總成績在峨眉山市公安局和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em-rc.com)公布。
(三)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經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參加該職位面試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由峨眉山市公安局組織。
(四)政審:體檢合格者由峨眉山市公安局組織政審。
(五)公示: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點:峨眉山市公安局、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em-rc.com)。
(六)聘用:經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聘用。
六、聘用管理
1、被聘用者必須按照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超過報到時間,則取消聘用資格。
2、新聘用的協警員,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新聘用協警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其待遇參照峨眉山市公安局原有協警員。
4、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5、被聘用人員,按照峨眉山市公安局《協警人員管理辦法》和相關紀律規定管理,實行住勤制和軍事化管理。
七、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附則
1、本公告由峨眉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0833-5553222。
3、聯系人:馮遠志、胡修林。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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