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市人事局同意,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擬在編制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其中市數字化地震遙測臺網中心地震觀測員1名,市地龍井地震臺地震觀測員1名。崗位名稱統一為地震觀測員,實行統一考試,拉通排序,確定聘用人員后由考生按考分從高到低選擇工作崗位。詳情請登錄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http://pzh.scpta.gov.cn)查詢。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本次公招要求的基本條件和學歷條件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畢業院校處分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三)學歷條件
(1)學歷及畢業年限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2010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專業要求:地球物理、地震地質、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工作由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公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在參與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一)報名時間: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辦公室(攀枝花市東區人民街2號,建工天橋往市人大方向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彩照3張;
4、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的加分材料。
(四)資格初審: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上報名材料(代報名者還需持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點報名。報考者應如實填寫《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見附件,考生可通過網上下載打印或在報名點現場領取),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同意報考。
(五)考務費繳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三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材料減免考試費用。
(六)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認真閱讀本簡章,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報名。
2、報考者必須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中各項內容。
3、報考者不能使用新、舊兩個居民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證報名。
(七)領取準考證。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0年9月9-10日到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領取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開考比例及計劃調整
報名人數與該崗位的招聘人數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特殊崗位經市人事局批準可放寬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與防震減災知識》,考試范圍:法律知識、公文寫作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占50%,防震減災知識占50%。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資料。
考試時間共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
3、政策性加分。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攀委發〔2006〕2號文件進行加分(考生于2010年年9月8日到市防震減災局辦公室申請加分,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由市民宗委工作人員審核確認后加分)。
按其它政策加分的,由市防震減災局審核后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4、筆試成績計算、公布與查分
筆試總成績=《公共知識與防震減災知識》成績+政策性加分。
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
筆試成績公布后,報考者如對自己成績有疑問,可于
(二)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計算機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結構化面試內容和計算機實際操作各占50分。
2、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員)。
特殊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2:1的和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擬聘用人數),且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3、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考生,于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
報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或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
4、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
5、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綜合成績計算與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于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標準和時間、地點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見體檢通知書。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七日內組織復檢。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體檢的組織和體檢費用
體檢、復檢均由市防震減災局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核
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具體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核。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動放棄而出現空額的,按照相關程序和辦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和攀枝花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市防震減災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市人事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監督、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攀枝花市人事局紀檢組 0812-3325081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人事局人才開發流動處 0812-3325213
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辦公室 0812-3332029
附件: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題詞:人事 聘用 方案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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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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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報考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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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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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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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身份證復印件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必須清晰) |
照片粘貼處 (2寸彩色照片,照片勿超出邊框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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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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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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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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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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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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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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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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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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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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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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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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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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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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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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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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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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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應屆畢業生填入學前) |
省 市(州) 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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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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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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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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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獎懲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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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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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員 |
姓 名 |
關 系 |
工 作 單 位 及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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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審 查 意 見 |
資 格 初 審 |
資 格 復 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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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簽名: 年 月 日 |
審查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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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諾 |
本人承諾: 1、上述所填報名信息真實、準確。提供的學歷證書、證件、相關證明材料等均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或填涂錯誤,由本人承擔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 2、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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