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人事局 屏山縣教育局
關于2010年屏山中學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聘公辦在職優秀教師的公告
隨著向家壩水電站的修建,屏山縣中學校即將整體搬遷,學校規模不斷擴大,教師需求量急劇增加,經縣編委同意,今年屏山中學面向縣內外在編在職公辦教師公開選聘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1名、物理1名、生物1名、歷史1名。
二、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師德良好,身體健康。
(二)年齡: 45周歲以下(196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齡:須有2年及以上的中學教齡且公辦在編教師。
(四)學歷:須具有與參選學科專業對口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定點招考在我縣學校屬服務期內的教師不能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間201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在屏山縣教育局。
(二)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
4、有關現任教學科、任教經歷及教學年限的有效證明材料(任教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
5、報考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寫明自愿服從工作安排、住房自行解決、中級及以上職稱如學校無崗位自愿低聘等)。
所有材料在報名時間內交齊,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上述證明、證件、材料原件(含復印件)和照片到規定報名點報名,如實準確填寫《2010年屏山縣公開選聘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二份),并在考生承諾欄簽字,由各選聘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選聘。
2.資格復審。由縣人事局綜合股、縣教育局政工股共同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3. 應聘者在選聘前應仔細閱讀并準確理解《公告》方可報名。應聘者不得采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選聘資格,一經發現查證屬實,終止選聘進程,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全部承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進入了考核和聘用等環節的,一經查證屬實,取消選聘資格,并由應聘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五)開考比例。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選聘名額之比一般不低于2:1。如有的學科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由縣教育局和人事局研究決定。
(六)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繳納資料、考務費130元。
四、選聘辦法
(一)選聘時間、地點:2010年8月20日,屏山中學校。
(二)選聘內容和方式
1、內容:面試和說課(藝體學科不說課,進行專業技能考核)。面試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分,說課滿分100分按70%計入總分。面試主要考查教師語言、應變、教育理念等基本能力和素質。說課主要通過教師對教材的理解、分析,考核教師駕馭教材、正確傳授知識、指導學生等基本教育教學技能的能力。
2、面試和說課分別組織專家組進行考核。
面試:
(1)面試時間每人在5分鐘內;
(2)以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
(3)評分按百分制計。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后計算平均分。
說課:
(1)備說課教案,時間一個小時;
(2)說課:每人在20分鐘內;
(3)按學科分組,抽簽決定說課順序;
(4)采取面試的計分方法計分。
(三)確定擬選聘人員
選聘總成績=面試成績×30%+說課成績×70%。
根據學校選聘學科和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而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應聘落選人員中按選聘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對擬選聘人員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考核合格,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
五、選聘組織實施。
本次優秀教師的選聘工作由選聘學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交縣人事局、教育局審定后,在縣人事局、教育局的指導下、縣監察局的監督下實施。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聘教師的工作,涉及面廣,社會極為關注,選聘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嚴格紀委監察和組織人事紀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公告由屏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事局:13989210384,縣教育局:5722272
屏山縣人事局 屏山縣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南充人才網受權發布或轉載的文章,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職場資訊,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求職者,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并不代表本站認同或代表其觀點和立場,認同其所述皆為事實!如侵犯到您的權益,敬請及時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