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名師名校建設,實現城區教育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區委、區政府批準,擬對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所需教師進行公開擇優考調。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學科名額
1.嘉陵一中7名(其中數學1名、化學1名,生物3名、體育1名、物理1名)。
2. 陳壽中學20名,其中:
面向區內考調教師15名(其中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1名,政治1名,歷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樂1名,美術1名,體育1名,信息技術1名);面向區外考調教師5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2名,體育1名)。
3.城區小學20名(其中小學語文7名、數學8名、體育3名、美術2名),幼兒園10名。
面向區內考調小學教師20名(其中:嘉陵二中語文2名,數學2名,體育1名;實驗小學語文1名,數學1名,美術1名;行知小學語文1名,數學1名,體育1名;火花三小語文3名,數學3名,美術1名;計算機希望小學數學1名,體育1名);濱河幼兒園面向區內外考調幼兒教師10名。
三、對象條件
(一) 考調對象
1.嘉陵一中面向區內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高中教師;陳壽中學面向區內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高、初中教師;城區小學面向區內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城區幼兒園面向區內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2.年齡40周歲以下(
(二) 嘉陵一中考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教育事業,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師德高尚,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及3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提供學歷證書)或所任教學科(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一致。
4.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
(2)特級教師;省級以上優秀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
(3)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比賽中一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4)市級示范高中優秀班主任、科任教師(獲縣級以上表彰)。
(5)藝體教師本人或所帶隊員在省級重要比賽中獲得名次,或在市級重要比賽中獲得前三名。
(三)陳壽中學考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教育事業,作風正派,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師德高尚,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強。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及3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提供學歷證書)或所任教學科(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一致。
4. 區內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2008年以來獲得過1次及以上區教學質量獎的;
⑵2008年以來獲得過國家、省、市、區黨委或政府表彰的;
⑶2008年以來競教獲得過區二等獎及以上等次獎的;
⑷2008年以來教研課題獲區政府二等獎及以上等次獎的;
⑸2010年以來任教學科區統考成績排名居全區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1次及以上的(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⑹音體美學科教師2008年以來參加專業競賽獲區二等獎及以上或指導學生競賽獲市級及以上指導獎。
5.區外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
⑵2008年以來獲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比賽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的;
⑶2008年以來獲政府教育成果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及以上的;
⑷2008年以來市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
(四)城區小學、幼兒園考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教育事業,作風正派,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師德高尚,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強。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及2年(
3.小學教師崗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提供學歷證書)或所任教學科(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一致。幼兒園教師崗位:幼兒中等師范畢業及以上學歷,專業為幼兒教育類的相關專業。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
(二)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者,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學校審核出具在編在崗證明(應注明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崗位、任教經歷、是否在編在崗)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張等材料于
涉及“教學業績加分”的參考教師,其相關依據報名時一并提供,未按時提供材料者,不予計分,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由人事、教育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未達到考調名額的3倍,經領導小組批準可降低為2:1,降低后仍達不到降低后的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學科的考調計劃(嘉陵一中除外)。
(四)考試時間
嘉陵一中初試時間:
陳壽中學筆試時間:
城區小學、幼兒園筆試時間:
擬調人員公示時間:8月17日至8月23日。
五、收費標準
報考陳壽中學、城區小學、幼兒園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次繳費50元,面試每人次80元。
六、考試辦法
(一)嘉陵一中考試辦法:考調分初試、復試
1.初試:由教育、人事組織用人學校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進入復試。初試方式為面試,以講課為主。
初試時間:
初試地點:嘉陵一中。
初試合格,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2.復試:城區學校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對復試對象進行面試。復試采取以講課及技能測試為主、結合專家提問答辯的方式進行。實行打分制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復試時間:
復試地點:嘉陵一中。
復試人員的復試成績
確定考核對象:依據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若分數相同,則加試確定)。
(二)陳壽中學考試辦法: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及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區外教師只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5%(區外教師60%)+面試成績×40%+教育教學業績分(滿分5分,限區內教師)。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筆試成績及教學業績分于
2.面試:按不超過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3:1的比例,依據同崗位參考教師筆試成績(折合分)與教育教學業績分之和(區外參考教師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方式:模擬上課、答辯或技能測試(音體美及信息技術崗位)。模擬上課10-15分鐘,答辯(技能測試)5分鐘。備課時間40分鐘(答辯及技能測試不另給準備時間)。
面試時間:
面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3.教育教學業績分(5分)。
⑴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近五年(即2008年1月1日后)獲獎材料,按如下標準計分:
①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的,市級及以上1分。
②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賽課等級獎的,市一等獎及以上1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③獲得政府教育成果等級獎的,市二等獎及以上1分。
④獲報考學科區教學質量獎三次的加基礎分1分,每超1次加0.5分,該項累計不超過2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⑤區統考成績:所教學科(僅計算與報考崗位一致的學科)成績排名居全區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的,加基礎分1分,超過三分之一名次的計算公式:
(全區同年級班數-任教班級名次+1)/全區同年級班數 ×2
三年六次分別計算后平均;教多班的就高不就低。
計算學年度: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學年度,成績以《嘉陵教苑》公布的為準。
⑵不同類別獲獎累計計分,教育教學業績分總分不超過5分。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同崗位教師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教育教學業績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教育教學業績分均相同,以教育教學業績分累計超過5分的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再相同,則通過加試確定)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員。
參考教師考試成績于
(三)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辦法: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及教育教學業績考核。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50%、面試50%)。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教育教學業績加分(滿分5分,幼兒教師崗位不加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筆試成績及教學業績分于
2.面試:面試采取的方式為說課。筆試后,語文、數學、幼兒教師崗位按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2:1的比例,其它學科按不超過參考人數與崗位名額3:1的比例,依據同崗位參考教師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方式:模擬上課、答辯或技能測試(音體美及幼兒教師崗位)。模擬上課10-15分鐘,答辯(技能測試)5分鐘。備課時間40分鐘(答辯及技能測試不另給準備時間)。
面試時間:
面試地點:南充市實驗中學。
3.教育教學業績加分:5分。
⑴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近五年(即2008年1月1日后)獲獎材料,按如下標準加分:
①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的,市級及以上1分。
②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賽課等級獎的,市一等獎及以上1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③獲得政府教育成果等級獎的,市二等獎及以上1分。
④獲報考學科區教學質量獎三次的加基礎分1分,每超1次加0.5分,該項累計不超過2分(限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
⑤區統考成績:所教學科(僅計算報考崗位一致的學科)成績排名居全區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分之一名次的,加基礎分1分,超過三分之一名次的計算公式:
(全區同年級班數-任教班級名次+1)/全區同年級班數 ×2
三年六次分別計算后平均;教多班的就高不就低。
計算學年度: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學年度,成績以《嘉陵教苑》公布的為準。
⑵不同類別獲獎累計計分,教育教學業績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同崗位教師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教育教學業績加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教育教學業績加分均相同,以教育教學業績加分累計超過5分的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再相同,則通過加試確定)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員。
參考教師考試成績于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各學科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川教〔2004〕295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3年8月12日在嘉陵教育網(http://www.jlqedu.cn/)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考核
考核對象確定后(陳壽中學、城區小學兼報的,若陳壽中學、城區小學同時確定為考核人員的,則按陳壽中學崗位考核),由區教育部門組織考核。近3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
1.違法犯罪受到法律處罰者、受黨紀、政紀處分者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者;
2.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稱職者;
3.考前一周年內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及以上者;
4.職業道德差,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工作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有償培訓,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培訓,教師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5.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態度不端正,群眾反映差、教學效果差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情節嚴重者;
7.其它不符合考核要求的。
考核不合格所出現的缺額,按考試成績(嘉陵一中為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擬調進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問題不予受理。對反映情況經查實,不符合考調條件者,取消考調資格。
十、調動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擬調人員名單報區委、區政府領導審定后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辦理調動手續。
2. 考調陳壽中學的區內教師試用一年,由用人單位與本人簽定試用協議,試用期滿綜合考試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3.考調城區小學的,于
4.幼兒園教師先到嘉陵幼兒園進行頂崗培訓,待濱河幼兒園建成后到濱河幼兒園工作。
十一、紀律與監督
考調教師工作嚴格執行人事考試的相關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員,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817-3630310(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17-3886017(區教育局政工股)
監督電話:0817-3631035(區監察局)
南充市嘉陵區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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