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都江堰市2009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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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2009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成人發(fā)〔2006〕11號)規(guī)定及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衛(wèi)生系統(tǒng)下屬事業(yè)單位90名;公共管理類事業(yè)單位47名;從2008年、2009年在都江堰市服務期滿的“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20名,2008年、2009年在都江堰市服務期滿且連續(xù)兩年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或受到成都市及以上表彰的,經考核體檢合格直接聘用;從都江堰市現(xiàn)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定向招聘3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中小學在職教師應聘者,須征得所在學校的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符合用人單位崗位專業(yè)要求的知識、技能等條件。
(二)報考醫(yī)護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2.市級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招聘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
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非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招聘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關專業(yè)
大專及以上學歷,非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三)報考公共管理類崗位應具備的條件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四)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大學生志愿者應具備的條件
都江堰市2008年、2009年服務期滿且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上的成都市“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志愿者。
(五)定向招聘全市現(xiàn)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擔任村(社區(qū))干部3年以上,近3年內受過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現(xiàn)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
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都江堰大道下段市殘聯(lián)一樓)。
(二)報名時間
2009年8月13-23日 9:00-17:00,雙休日不休。
(三)報名程序
1.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人員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填寫《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
(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共100元(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
(4)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都江堰人才網(www.djy-job.gov.cn),按網頁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09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信息表》,并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數(shù)碼 (證件照) 照片。報考者在填報信息2日后登錄都江堰人才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頁提示打印《2009年都江堰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信息表》,并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失業(yè)證、退伍證)和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復審、繳費。
(四)領取準考證
1.時間:2009年8月25-28日 9:00-18:00
2.地點: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主考機關可將開考比例調整至1:2。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09年8月25日通過都江堰人才網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09年8月31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09年8月29日上午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報考衛(wèi)生系統(tǒng)醫(yī)護人員崗位筆試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報考公共類事業(yè)單位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滿分為100分。
加分規(guī)定:
1.按照川人發(fā)〔2007〕16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應聘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2.按照成人發(fā)〔2007〕16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成都市“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應聘我市事業(yè)單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區(qū)(市)縣人事局或團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3.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4.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報名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待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09年8月28日17:00以前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將于2009年9月10日在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張榜公示,也可登陸都江堰人才網查詢?!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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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面試人員于2009年9月15日至9月16日(每天9:00-18:00)在都江堰市人才中心領取《面試通知書》。如系在職者報考,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否則不能參加面試,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比例為1:2,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費80元/人。
六、體檢
1.報考衛(wèi)生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滿分為100分。
報考公共管理類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滿分100分(含衛(wèi)生系統(tǒng)下屬事業(yè)單位公共管理類崗位)。
2.面試成績、總成績于2009年9月21日在都江堰人才網和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公示。依據招考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3.由都江堰市人事局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guī)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4.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5.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如所有進入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5.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如所有進入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市人事局確定為進入考核人員,并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門組織對其進行考核??己斯ぷ鲄⒄粘扇宿k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主管部門和人事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如所有進入面試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市人事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市人事局和都江堰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職稱、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或聘用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主管部門報市人事局審核確認。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市人事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市人事局辦理相關手續(xù)。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本公告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都江堰市紀委、監(jiān)察局(028)87133876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事局(028)89741032
查詢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網(www.djy.gov.cn)
都江堰人才網(www.djy-job.gov.cn)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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